餐馆属于公共场所,但餐馆的饮食不属于公共物品。
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进出、使用或参与活动的场所,如商场、超市、公园、图书馆等,餐馆作为一种提供饮食服务的场所,供公众消费和用餐,因此也属于公共场所的范畴。
而公共物品是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概念,它是指具有共同消费或服务的属性,且每个人都可以平等地参与使用和享受其带来的利益,公园里的健身器材或绿化环境等,但餐馆的饮食服务是提供给顾客的个人消费,不属于公共物品,顾客在餐馆内的消费行为是私人消费行为,他们购买的食物也是个人财产,不属于公共物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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